我所协助重庆兴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016-07-18 浏览次数:17632016年7月15日,我所接受重庆兴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资产”)委托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和《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本次业务由重庆办公室合伙人王蕾律师、成都合伙人向飞律师及两地办公室律师朱晓莉、赵鹏飞共同组建工作团队,为兴农资产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和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以来,泰和泰依托律师高度专业性,通过内部沟通共享机制,及时总结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动向,在律所完善的风控体系及内核制度的保障下,积极促使项目在短时间内获得通过审核。